一、考勤制度
1、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纪律和要求。
2、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课,不得迟到、早退,有要事必须请假,请假须经班主任批准。
3、累计缺课超过4学时者,不得参加本期培训班的结业考试。
二、成绩考核
1、培训课程学习结束后,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实行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修养与法规和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根据作业评定考核成绩。
2、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期培训班考试时,随班补考。
3、严格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学员凡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口头批评教育、试卷作废、成绩以零分计、通报批评等处理。凡考试作弊,成绩以零分计者,可在下期培训班结束时只补考一次,考试合格者成绩以60分计。
三、结业证书
学员学习结束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
四、学员管理
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记入本期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各高校师资管理部门,存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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