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酒泉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临夏州、陇南市教育局:
为开展中小学生口语评价做准备,在原《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甘教语函〔2016〕6 号的文件的基础上,省语委办决定对培训事宜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评价指导
二、培训对象
1.少数民族骨干教师,或普通话水平在三级及以下的少数民族教师;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近三年内未参加过相同性质的培训。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测试费等由培训部门承担, 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工作单位承担。
四、名额分配(共150名)
天水市 25名
武威市 20名
张掖市 10名
酒泉市 10名
临夏州 55名
陇南市 15名
平凉市 15名
甘肃省语委办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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