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校: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10月举行的2021年下半年全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顺延至本学期末,为完成本年度测试工作。经请示相关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拟举行测试工作,根据近期疫情态势和相关部门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相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拟定202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以中心公告为准)
二、测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特教楼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测试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举行的重要考试,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测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测试工作平稳有序,要求如下:
1.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监测,考生应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测试前14天须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应避免非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2.考生到达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入场时须提供考前24小时申领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考生“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行程卡”为“非绿色”和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不得参加本次测试。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参加考试需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环节需摘掉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备考等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作答(试讲)时不强制佩戴口罩。测试完毕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考前14天内健康码及行程卡异常、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将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处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四、其他
1.各高校相关工作部门和考生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关注中心发布的正式公告,合理安排赴考行程时间,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 各高校请及时将测试安排通知到考生,对已报名但不符合参加测试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由本校汇总于2022年1月8日前将名单上报中心,以便保留下次测试资格(不再另交测试费),逾期不再受理。
3.如有疫情防控要求或其他突发原因影响测试正常进行的,届时另行通知。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