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师函[2013]44号
有关市(州)教育局:
根据甘肃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上岗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教师[2013]38号)文件要求,我厅委托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新教师岗前集训,现就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第一批新教师岗前集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班次
培训对象为2013年全省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共2952人。具体人员名单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上岗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教师[2013]38号)文件附件。
按照特岗教师本科生(2305人)、专科生(647人)分6期进行培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从2013年11月7日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每期为期5天。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新招录的中小学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专业化,引导新教师在工作中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拓展学科知识向综合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重点加强师德教育,掌握所任学课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提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四、培训内容
师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解读、教育法规、教育规划纲要解读、教师职业规划、教师礼仪、教师与学生心理健康等。
五、培训考核
培训班对学员出勤情况、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及综合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成绩由省高师中心反馈至学员单位和所属市(州)教育局,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备案。培训成绩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培训学员往返兰州的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3年月11月7日(星期四)报到,11月8日—11日培训,11月12日离会;
第二期:2013年月11月14日(星期四)报到,11月15日—18日培训,11月19日离会;
第三期:2013年月11月21日(星期四)报到,11月22日—25日培训,11月26日离会;
第四期:2013年月11月28日(星期四)报到,11月29日—12月2日培训,12月3日离会;
第五期:2013年月12月5日(星期四)报到,12月6日—9日培训,12月10日离会;
第六期:2013年月12月12日(星期四)报到,12月13日—12月16日培训,12月17日离会。
培训学员按分批次规定时间在西北师范大学学术会堂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二)其他事项
1.各地市(州)教育局要按照参加培训学员的名单协调好选调学员的工作,及时通知学员,确保参训学员能如期参加培训。因学员宿舍己按培训名额分配完毕,要求各市(州)教育局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中每一期的总人数及分性别人数选派参训学员,不得多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更换参训学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对于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及时请假等现象造成名额、经费浪费者,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3.学员报到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准备1寸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
4.各市(州)教育局请于2013年月11月1日前将本地区的参加新教师岗前集训(第一批)人员回执表 (第1—6期)(见附表2)邮寄或传真至甘肃省高师培训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rrjjy@126.com。
5.有关表格可从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网址:http://www.nwnu.edu.cn/cate.do?dept=0065
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周戎,联系电话:0931—7972299,13919103666, 传真:0931—7971340,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北师范大学教学7号楼省高师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70。
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931—8820648;
附件:1.第一批新教师岗前集训名额分配表
2.第一批新教师岗前集训参训人员回执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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